为满足学生档案适应国家人事档案的工作需要,高校学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入学材料。本科生档案材料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研究生除原有个人档案材料外,还应有报考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含录取为直接硕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硕(博)士学位专家推荐表等材料。
(二) 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表等材料。
(三) 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退学、结业、肄业、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
(四) 鉴定材料。各学习阶段学年鉴定表、军训鉴定表等材料。
(五) 实习材料。各学习阶段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材料。
(六) 毕业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等材料。
(七) 学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学位证明等材料。
(八) 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材料。
(九) 处分材料。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触犯国家法律等形式的各类处分材料(指警告以上处分材料)。
(十) 组织材料。入党(团)的申请书、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审材料、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党(团)组织建设上形成的其他材料。参与民主党派的申请书、登记表等材料。
(十一) 体检材料。入学体检表、复查体检表、毕业生体检表等材料。
(十二) 出国材料。因公(私)出国(境)审查表、备案表,在国(境)外学习、进修情况或鉴定等材料。
(十三) 工作材料:入学前参加工作期间的工资、考核、职务(职称)、劳动合同等材料。
(十四) 其它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