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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工作的通知
2018-12-04 09:5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总支,体育教学部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10月31日,学校党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工作的通知》,对宣讲对谈工作做出系统安排部署。一个多月来,我校通过报告会、思政课讲授、教职工会议、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对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宣讲对谈工作,持续掀起工作热潮,现就校领导、党委委员深入院部开展宣讲对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人员和宣讲对象

   宣讲人员由校领导和党委委员组成。宣讲人员深入各自联系院部开展宣讲对谈工作,各院部组织班子成员、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及骨干教师代表参加宣讲对谈活动;各位校领导分管部门的班子成员视情况参加宣讲对谈活动。

  二、宣讲内容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这一纲领性文献,根据宣讲提纲,结合学校实际,着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全体师生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三、时间安排

   12月12日前完成宣讲对谈工作。具体时间由各院部与校领导、党委委员商定。

  四、有关要求

   1.请校领导、党委委员把宣讲和对谈结合起来,重点通过对谈环节,面对面解答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目的。

   2.各院部要做好宣讲对谈组织工作,宣讲对谈时间确定后,请及时告知宣传部,并于12月15日前将宣讲对谈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宣传部。

  3.宣传部要做好宣讲提纲准备和宣传报道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

                              党委办公室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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